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尚庄钛石膏堆场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始建于2002年,是半岛体育集团、山东祥和集团和山东博山开发区热电厂三家共同出资的合资企业,公司位于博山经济开发区。
企业拟投资485万元,在尚庄北侧建设尚庄钛石膏堆场扩容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尚庄钛石膏堆场扩容项目开展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其开发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https://pan.baidu.com/s/1Y7kr9aXmvUc_pFZPvAV0Xw 提取码: tchs,纸质版报告可至厂区查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堆场周边3km范围内的主要居民和单位。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Y7kr9aXmvUc_pFZPvAV0Xw 提取码: tchs ;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615330979,建设单位地址: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刘工,电话:15753301062,电子邮箱邮箱:hdjt640@126.com,
环评单位:山东树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